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人考中心函[2008]24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大连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院):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按《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安排,与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的规定,严格坚持考试报名条件,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已经过适当修订、调整,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继续采用网络阅卷,各地考试中心在组织报名时务必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考生、在考试时请监考老师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该科目阅卷工作,考试结束3天内各地要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专用答题卡通过机要方式寄至试卷接收点,寄送内容为专用答题卡、考场情况记录单和交接单。
  接卷单位:山大鲁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市山大南路29-1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 系 人:唐伟0531-8505658313505310557
  张华英:0531-8865293613964065657
  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各地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三、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16号)的规定,各省(区、市)上缴考务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元,请按国家有关经费收入收缴管理规定上缴。各地的收费标准,请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物价、财政部门申报。
  五、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考务方面的问题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处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培训司联系(010-64463146)。
  六、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工作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安科院发行部,邮编:100029,电话:010-64965024,64983840网址:http://www.chinasafety.ac.cn/shop/INDEX.ASP
  七、应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我们在试卷预订单里增加了采集各省分别报考2科和4科的实际人数的内容,请注意填写。
  附件:1.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执业资格 考试 考务 通知

抄送: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培训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央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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